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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纲教学 违规办赛 兼职授课 宁波教育局出重拳整治
2018-06-05 08:48:2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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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6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竺佳)无资质办学、与民办学校挂钩招生、中小学教师兼职培训机构、超前学超标学、……这些学生痛恨、家长无奈的乱象,将要被重点整治!

4月28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会上传达了成岳冲副省长批示精神,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对开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作了动员部署。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联合人力社保局、综治办、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也印发了《宁波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通知。

治理重点和整改下列七点:

(一)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无证无照。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无证有照。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限期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四)不规范办学行为。严查超出核准办学范围办学、在核定办学地点之外进行教学(考试)活动等行为;严查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明示或者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等行为;严查违规担保向学员推荐第三方金融机构培训贷款分期支付学费,以及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严查全日制学校出租出借校舍等场地给营利性培训机构等行为。

(五)违反教育规律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入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等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六)培训与招生挂钩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偿家教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八)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18年6月底前)。各地要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场地、安全状况和办学行为,摸清属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数量和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普查汇总登记每一名中小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辖区内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各地要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整治。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教育、人社、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据法定职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阶段:专项督查和总结提高(2019年6月底前)。市里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区县(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总结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和成功做法。各区县(市)要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提炼治理经验,树立规范办学典型,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在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建立起基层网格化巡查发现、行业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查处的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机制。

针对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宁波的一位家长说,校外补课让整个教育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家长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送给了培训机构。要打破这个怪圈,学校的教学质量是关键。一位公办小学校长也认为关键还是要把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升上去,让孩子在校内高效学习,不要让学生到校外无休止地补课,也不要再让家长用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在培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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