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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法官:和风细雨解心结,耐心沟通化矛盾
2018-05-24 17:06:1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陈应拓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5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陈应拓)
众所周知,法院执行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但是执行探视权和抚养权纠纷的案件更是难上加难,如何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时候更需要法官坚持不懈的恒心和巧断纠纷的智慧。

近日,宁波鄞州区法院法官于宇就办结了这样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探视权案件。申请执行人苏某与被执行人金某于2011年初经人介绍认识,于2012年9月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2月生下女儿小金。因感情基础薄弱,金某性格脾气暴躁,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雪上加霜的是,婚生女小金身患苯丙酮尿症,该病症属于一种罕见的遗传性疾病,每1.65万人中才只有1人有概率患病。小金对蛋白质过敏,食用含蛋白质类的食品比如鸡蛋、奶粉甚至大米等必须谨慎掌握用量,平时需要食用进口的大米和奶粉。

审理阶段,法院判令母亲苏某每月探视小金两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周六早上9点至下午16点。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打官司之前,就已经分开居住,小金长期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母亲有一年多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

然而,案件生效后,金某却不同意苏某再来探视女儿,每次探望都会遭到金某及其家人的阻挠,认为探视行为会影响小孩的成长。而苏某便多次前往幼儿园探望女儿,由于幼儿园不同于小学及初中,幼儿园有着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苏某的多次探望对幼儿园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学校方面对此也比较困惑。苏某因长时间见不到女儿而成天以泪洗面,最终苏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这起探视权执行案件交到了法官于宇手里。

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于宇认为更深入地了解案情、耐心地去化解纠纷,要比单单的拘留来的更有效果。于是,于法官加班加点查阅审判案卷,熟悉基本案情,并多次通过电话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同时也前往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及社区了解情况,制定初步接送方案。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一见面就吵地面红耳赤,一度导致和解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下去。

为此,于法官采取背对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先找到了父亲金某,告知其拒绝孩子母亲的探视,对于孩子的成长有非常大的消极影响,孩子不仅会因为身患顽疾而感到自卑,更会因为缺少母爱而萌生抑郁。随后,于宇又联系到母亲苏某,告知其不要将与金某过去的种种不和转嫁到探视行为上,对于探视这件事情,应当以和为贵,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两人虽然已经离婚,但应当共同为孩子撑起爱的保护伞。

于法官又对探视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做了更为仔细的布置,以减少双方对探视的误解。随着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约谈初见成效。后期,承办法官又冒着炎热高温,再次走访幼儿园和被执行人的家属,加强与第三方的接触与沟通,取得相关理解和支持。今年5月,苏某终于在分别一年多后看到了自己的女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而且探视权等类似以行为为标的执行案件更是难上加难,作为长期处在一线的执行员,要以更高的视角来看待和处理此类案件,在办案方式和思维上,要有新突破、新探索,探视权是离婚后双方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法院执行是保障探视权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道关卡。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我认为应当摒弃机械化的办理思维,更多地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入社会等第三方的力量来联合化解矛盾,并投入更多的细心和耐心。”于宇说。




编辑: 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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