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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油烟污染怎么管?鄞州出台宁波首部办案指导
2018-04-26 10:41:30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闰 记者 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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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4月2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王闰 记者 段琼蕾)住宅区周边的小餐饮油烟大,有时呛得居民都不敢开窗户。今后在宁波鄞州区,这类情况将逐渐控制减少。近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全市首部餐饮业油烟污染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对案件处置流程、调查取证等方面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确立了基本制度框架。

《意见》梳理了餐饮业油烟污染案件五大类典型案由,明确“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在禁设区域内露天烧烤”“超标排放油烟”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群众一经发现,都可以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意见》就如何判定是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作出特别说明,执法部门根据群众投诉情况、监测超标严重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作出科学理性的判断,进而作出正确决定。

为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合力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餐饮油烟污染,《意见》对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案件时的职责进行梳理。其中,环保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等环评设施的安装维护提出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对餐饮服务业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未领取餐饮服务许可等行为有前置监管和依法查处的责任。

据统计,2017年,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200余家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问题,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今年3月以来,该局对辖区内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多轮次专项检查,聚焦餐饮集中区、住宅小区周边餐饮店等,严肃查处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等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阶段,该局将指导基层执法中队按照《意见》规定,进一步规范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查处程序,有效提升该类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改善城区环境、提升人居品质。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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