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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大桥主体未受损伤
2018-04-18 09:57:56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马涛 陈烨

  肇事的水上构筑物已被拖回原泊位。

  外滩大桥桥身部分构件出现断裂痕迹。

  4月16日晚8时许,甬江上一艘“游船”因缆绳断裂发生漂航,撞上附近的外滩大桥(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据记者昨天了解,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民警自事故发生后及时制定临时交通管制,并值守通宵疏导车辆及行人。而备受议论的肇事“游船”最终定义为“水上非法构筑物”。经初步检测,此次撞击未对桥体主体结构造成损伤,相关部门正对责任单位进行进一步调查。

  撞击事故未对外滩大桥主桥造成损伤

  昨天中午12点,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只见肇事的“游船”已被拖离至原先泊位,十来根崭新的缆绳牵系着它。

  现场有人在施工,一名工人介绍说,前晚事发时船上并没有人,所以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员受伤,目前按照原计划继续进行装修。

  撞击之处附近就是人行桥下坡处,记者看到,这里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一名工人值守在这里。他指着桥栏外的悬挂牌说:“两根钢管都断了这么大一个口子,但桥身没什么问题。”

  据城管部门发布的信息,这起撞击事故并未对外滩大桥主桥造成损伤:市城管局连夜会同专业检测单位对外滩大桥桥体进行外观检查,并对城市桥梁监测中心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经与原桥梁设计单位核实后,判定本次船只撞击卡桥事故未造成外滩大桥主桥结构安全损伤。

  “对外滩大桥上游侧人行桥等受损部位,我们将立即进行修复,同时加强桥梁实时监测。”城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

  肇事“船只”为“水上非法构筑物”

  对于这艘“游船”,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市民,对其定义都有一个逐步廓清的过程。游船、客船、游轮……在多个相关部门的通稿中,也有“无动力船”“趸船”等诸多表述。最后,还是作为主管部门的海事部门对其定义为“水上非法构筑物”,终结了种种猜测。

  “船的定义,有着严格的标准,事实上,这个根本就不是船,只是一个水上漂流物。”宁波海事局相关人员介绍,由于没有动力,平时都是靠缆绳固定住的。

  至于发生漂移的原因,海事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落流断缆漂航”,也就是说,因涨潮时的水位压力导致缆绳断了,继而发生漂流(航行)。

  “可能是缆绳数量不够,或者质量不过关,不然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上述人员说,无论是涨潮,还是退潮时的水位变化都会对缆绳造成压力。

  据了解,这一“水上构筑物”从宁波原客运码头(美术馆前沿)由南向北发生漂离,距离外滩大桥不超过一百米距离。另据相关知情人介绍,这一“水上构筑物”原本就“不该停留在这里”,因此才被海事部门定义为“非法”。

  临时交通管制持续了15个小时

  据了解,事发后,宁波市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周边水域相邻船舶、拖轮公司等专业救助力量采取切割、顶推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同时,交警部门开始对外滩大桥实施桥面管制。

  交警局紧急制定了交通组织方案,实时发布交通引导信息,增设交通设施,为及时检修大桥及保障道路安全,临时交通管制从当晚8点半开始,历经15个小时,直到昨天中午11点全面解除。

  其间,8点半外滩大桥全面封道;昨天凌晨1点半,非机动车、行人恢复通行;昨天早上6点左右,除小型客车和公交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通行;昨天中午11点,恢复车辆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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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值守临时封道口彻夜未眠

  为保障道路交通,投放到外滩大桥的警力一部分守了上半夜,还有一些人直接熬了一个通宵。

  当晚8点15分,江北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朱程赟在接到指挥中心发来的情报后,就带了几位民警赶到外滩大桥。由于大桥被撞的损坏情况不明,必须马上进行检修,同时也为确保道路安全,晚上8点半便实行全面封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都不得通行。

  为疏导交通,十六位民警、协辅警值守在大庆南路外滩大桥口。晚上10点前,途经这里的车流量还有一波高峰,自然,这个时段也是工作压力最大的。凌晨,部分民警撤离,留下十余人,邵佳是其中一位。

  这起事故中他与同事连续工作10个小时。从前天晚上9点半到昨天早晨7点,回家休息不过4小时,中午11点他又回到岗位上。而此前,他在宁波大剧院附近道路疏导交通已经3个小时了。

  “我们五个人一组,一个小时轮一班,在路口疏导车辆及行人。”邵佳对记者说,从晚上9点半到凌晨一点半,大概劝导了3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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