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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例角膜、37例器官、21例遗体 去年宁波捐献善举多
2018-04-12 15:19:5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王波 通讯员 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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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4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波 通讯员 甬红)这两天一位老人感动了不少宁波。

她就是81岁的曹静宜,小学高级教师的她从教38年,曾在幼儿园、聋哑学校,以及宁波多所小学任教。

对于教师这份职业,老人倾入心血,经常给孩子们补课开小灶。

不仅如此,老人的思想还很开明,2014年在老伴的提议下一起登记了遗体捐献。

上周,老人因突发疾病辞世。家人遵其生前遗愿,捐献遗体用于医学教育,丧葬费全部捐献给助学基金,死后不立墓碑不留骨灰。而她唯一的心愿是夫妻百年之后,在遗体捐献纪念墙上,两人的遗像能并排摆放在一起。

这些年在大爱甬城,像曹静宜老人这样捐献的遗体的善举正逐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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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宁波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扩大)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一年宁波全市器官捐献登记273人,实现捐献37例;遗体捐献登记136人,实现捐献21例;角膜捐献登记168人,实现捐献4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782人,实现捐献11例。截止2017年底,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58例、角膜捐献199例、遗体捐献92例,造血干细胞捐献70例。宁波市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团体荣获第五届“浙江慈善奖”。

此外,在人道救助方面,全年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6831万元,全年救灾支出173万元、救助支出6319万元。

在急救护培训方面,全年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23.1万人,完成率达115.9%。截止2017年底,全市累计已有红十字救护员23.2万人,占户籍人口3.94%;普及培训190万人次,占户籍人口32.2%。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经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人员现场救护案例11起。

另外,还积极参与《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推进“救护免责”和公共场所设置AED写入《条例》,促成我市“好人法”出台。

会上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也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理事单位结合部门优势和业务所长,设计一些推进红十字会工作的人道项目,在本系统本行业大力开展红十字工作,把人道的理念,把“宁波爱心”有机渗透到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为推进宁波高质量走在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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