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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注意了 2018年资格认证开始啦
2018-04-05 10:17:5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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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4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4月4日,记者了解到,为防范养老保险(障)基金流失,确保享受待遇人员每月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障)金。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宁波市自4月1日起启动2018年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共涉及190余万名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

资格认证的对象:

享受企业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包括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发放生活费待遇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享受原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享受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供养直系亲属、精简职工、部分精减职工、工伤供养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

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享受由各区、县(市)确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资格认证的时间:

企业退休、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统一在4月至8月资格认证;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精简职工、部分精减、工伤供养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分别在6月和12月各认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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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的方法:

在本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由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到就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因患病等行动不便者,可委托社区自管组长代办(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认证手续;也可申请街道(乡镇)、社区(村)派人上门认证。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持《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邮寄送达)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协助认证,或将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邮寄至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国外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凭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寄到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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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各类待遇享受人员,利用“宁波人社APP-社会保险”或“支付宝-城市服务-宁波人社”中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块,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在线办理资格认证(注:为了方便您日后在线认证,社保卡上照片与当前本人相貌相差较大者,请及时更换社保卡上照片)。“宁波人社APP” “支付宝”系统下载操作可咨询12333。

未资格认证的后果:

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会通过电话催办、网站和报纸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提醒,由于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的变更,信函和电话联系不上的,或者经提醒后,仍未办理资格认证的,将依法暂停待遇发放。

对于暂停发放养老保险(障)待遇人员,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恢复手续。

2018年资格认证各种表格请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bhrss.gov.cn)→资料下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下载。


编辑: 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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