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宁波频道 > 城事热点 > 城市快报  正文

自带环保袋仍被加收费用 京东到家强行向客户收“包装费”
2018-03-27 14:57:28 来源: 现代金报 记者 徐晨冰

  ▲记者所购商品清单,包装费未列入却加收了0.5元

  记者所购商品

  “‘京东到家’每一单消费,不管消费者同意与否,都要强收塑料袋费用。”21日,网友“@nbhwx”在天一论坛发帖称,自己通过手机app在“京东到家”旗下优选极速达月湖店购买了价值30元的商品并选择了自己上门提货,可对方强行向其收取0.5元包装费。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

  记者探访

  网购商品被强付包装费

  “@nbhwx”告诉记者,当日他购买了总价30元的商品,经过优惠后,实际支付15.9元,可结账时账单变成了16.4元。在月湖店提货时,“@nbhwx”向工作人员提出了疑问。对方告诉他,0.5元实为包装费用,用于购买塑料袋。“@nbhwx”表示自己带了环保袋,不需要再次购买塑料袋,但对方表示包装费用不能退还,并直接给了他一个塑料袋。

  为了验证网友“@nbhwx”的说法,记者昨日亲身体验了一把。

  当日上午,记者打开手机app“京东到家”,找到了优选极速达月湖店。记者购买了一罐啤酒和一条口香糖,总价8.8元,并在配送方式处选择了“自提”。“提交订单”后,“商品金额”项目下方出现了一个名为“包装费”的项目,标价为0.5元,期间没有任何选项可将其取消。最后结账时,商品总价变成了9.3元。

  付款完成后,记者驱车来到商品自提点——海曙区三市路朝欣小区,该门店面积不大,约五十平米的房间内摆满了粮油副食、零食饮料等商品,一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查看订单,旁边还堆着几个外送货物。

  只要下单就会自动生成

  询问完订单编号后,工作人员拿出了货物和塑料袋。

  记者:塑料袋可不可以不要?

  工作人员:这个已经付过钱了。

  记者:能不能退?

  工作人员:这个不能退的。

  记者:可是选择自提的时候,不能取消这个单子(包装费)。

  工作人员:只要下单就要选这个包装费。

  当记者拿到购物小票时,上面有订单编号,商品清单和金额,而“包装费”这一项却消失了,支付总额仍为9.3元。工作人员表示,包装费已含在支付金额里面了,所以就不列入了。

  律师说法

  “京东到家”涉嫌强制消费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优选极速达在宁波有8家门店,如果消费者直接上门付款购买商品,并提出不需要塑料袋,则不收包装费用。但无论哪个门店下单,选择自提都需要付包装费。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京东在线客服,编号为“212144”的客服人员回应称,“包装费为系统自动收取,暂时不能对商品是否需要包装进行智能区分。”

  那么,自提用户提出不需要塑料袋,是否可以退还费用呢?“这个生成订单的时候就有的,没法进行选择。但我们会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反映。”另一名编号为“85220”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网络购物选择自提,却要强收包装费,那么,“京东到家”是否涉嫌强制消费呢?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晓华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说法属实,“京东到家”确实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北京工商部门

  会对“京东到家”进行查处

  早在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记者调查发现,“京东到家”向自提用户提供的订单中,明显将塑料袋费用以“包装费”名义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不但有强制消费嫌疑,而且还有违国家禁塑令之嫌。

  昨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天一论坛回应表示,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针对平台方规定,建议网友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010)12315投诉。

  随后,记者向“京东到家”所在地北京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对方表示,已经将情况登记下来,会对“京东到家”进行查处。


编辑: 周文丹
 

 
 
相关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