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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门槛入驻 宁波市中介超市已进驻中介机构4507家
2023-11-02 17:04:33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余立文 记者 周文丹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1月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余立文 记者 周文丹)11月1日,宁波市政务办、市发改委等联合印发的《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宁波市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规范完善中介服务、提升中介服务质量,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于2019年上线试运行,截至目前,宁波市中介超市已进驻中介机构4507家,涵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等88类中介服务。

新施行的《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主要有三大优势。零门槛吸引机构入驻,对中介机构入驻实行“事前承诺”+“容缺受理”模式,经宁波市政务办初步核验机构基本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准入检验中介事项后,中介机构入驻实现零门槛。

多元化扩充选取办法,在原3种选取办法基础上扩充为信用择优法、技术择优法、综合择优法、公开询价法、随机摇号法、邀请询价法、直接选取法、其它选取法8种选取办法,极大丰富了采购人选择,提高采购方式灵活度。

“信息公开头透明,动动手指即可全面了解中介机构企业信息、信用情况等。”宁波一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企业要办理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采购,需要自己去寻找中介服务机构,现在省时又省力。

为规范、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宁波还将实施阳光化加强信用监管。新施行的《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人、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实施“红黑榜”晾晒公示制度,采购人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好差评”。

同时,明确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有”的11类行为规范,如提供虚假材料、证照;采购人“不得有”的14类行为规范,如违反规定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排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竞争。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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